为了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优化城乡环境,推广清洁能源,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洞口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对洞口县高沙镇等六个乡镇管道天然气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商,诚邀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和投资。 一、招商人: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洞口县部分乡镇管道天然气建设项目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四、投资总规模:概算投资2.4亿元(按最终招商人与应招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招商内容: 根据洞口县城镇总体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要求,在3年内,完成高沙、石江、黄桥、竹市、山门、水东六个乡镇的管道天然气建设,包括储配站建设和配套供气管网建设。项目可研、立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施工申报、建设施工、运营维护等,一律由应招方负责。应招方严格按政府批准的建设方案投资建设,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同时接受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六、应招方须具备的条件及资质要求: 1、必须是合法注册的燃气投资经营企业,在其他地区有类似的管道天然气建设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正常,收入稳定,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从设计、施工、项目管理、安全措施、供气质量等方面有一套成熟的运营管理模式和经验,近3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在建设、经营过程中必须确保公共安全。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资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洞口县部分乡镇管道天然气建设、运营的可行性方案,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并提供相应证件。 4、必须保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充足燃气气源,确保充足的气源供应。 七、选择应招方的方式: 公告期内若只有一个合格应招企业报名,可经政府批准签订招商协议;如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合格企业报名,采用专家及相关业内人员评审的办法确定中标企业,并经洞口县人民政府批准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以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为起算点)。 八、应招方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2日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用事业管理局(住建局一楼). 联系人:方志坚 联系电话:15873911899 (三)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报名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 4、企业情况简介(包括财务报表、与其他地方政府授权协议原件);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相应证件(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交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九、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5月22日上午9:00;2、招商开标地点:洞口县建设交易中心(设洞口县建筑设计院三楼)。 3、招商开标时间:2015年5月22日
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