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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洞口县高沙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  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5]2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洞口县高沙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洞口县高沙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  
2.2  建设地点:   洞口县高沙镇中心小学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732.17㎡,工程总投资约659.85万元;
2.4  工期要求:   2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   洞口县高沙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上注明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且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养老保险(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2016.1.1-2016.6.30)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其中企业信誉评审按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九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九 家以下(含 九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15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 年7月25日至 2016 年 7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自行从洞口县建设信息网(
http://www.dkjsxx.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者于2016年7月29日17:30分前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洞口办公点(洞口县雪峰西路29号三楼)签署本项目承诺书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它相关资料并缴纳资料费(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相关资料电子档),逾期不予办理,获取资料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①本工程投标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和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⑥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⑧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述资料①②项提供原件,③④⑤⑥⑦⑧项提供复印件,需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7.3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售价400 元/本,售后不退。
7.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5投标人应自行在 “洞口建设信息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8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   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3 日09 时3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6日09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9-7234568  。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招标人要求该项目在施工中的地方矛盾由投标人负责处理为主,招标人只协助投标人处理矛盾。
12.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从提交确定后在整个招投标活动中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高沙镇中心小学
地    址:洞口县高沙镇
联 系 人:周先生、尹先生
电    话:15197968333、139739377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洞口办公点)
地    址:湖南省洞口县雪峰西路29号三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075924088   0739-7221568
邮    箱:276120440 @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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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者归来  网站编辑   2016-7-26 16: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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