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绥宁县依法取缔非法小型造纸厂专项行动组对联民苗族瑶族乡田段造纸厂进行了强制关闭。至此,该县依法取缔25家非法小型造纸厂专项行动任务圆满完成。提前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县在6月10日以前全面取缔县内所有非法小型造纸厂的时间规定。当地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针对绥宁县一些非法小型造纸厂存在的死灰复燃现象,新闻媒体,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反映该县小型造纸厂污染严重,意见大,强烈要求取缔到位。绥宁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决心在6月10日以前全面取缔县内所有非法小型造纸厂。 为确保全县取缔非法小型造纸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绥宁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罗玉梅为组长的全县取缔非法小型造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纪律》,按照“政府牵头、环保主导、部门联动、标本兼治、依法取缔”的原则,组织了80多人的专项行动组,综合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对全县死灰复燃的非法小型造纸厂和近年来新建的非法小型造纸厂关闭到位,以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保障群众环保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来源:绥宁县电视台 作者:孙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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