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扩权强镇的实施意见(试行)》,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了本次简政放权试点实施范围为兴宁镇、三都镇、蓼江镇、清江乡四个乡镇。扩权事项为:下放事权,赋予试点乡镇发展决策、项目审批、社会管理、综合执法等涉及行政管理事项及权限;扩大财权,根据试点乡镇实际情况,提高试点乡镇财政分成比例,扩大乡镇财政自主权;赋予国土、规划、小城镇及辖区内行政单位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权;改革人事权,加强试点乡镇统筹协调能力,加强基层人事管理权重。同时,支持试点乡镇多途径解决用地瓶颈,培育和集聚特色产业。所有试点乡镇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一律进入乡镇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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