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0日,笔者从省消委会获悉,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广州市消协在内的46家全国副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针对《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条款》)中不公平格式条款近日再次发布点评意见。广州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苹果“不思悔改”,工商等有关部门则将会展开查处行动。
大部分问题苹果未有效改正 意见显示,经研究,苹果公司已经针对原来点评中有关“三包期内可使用翻新件”、“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等问题进行了修改。但这些微调显示,苹果公司并未对大部分问题正视和有效改正,其实质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减轻免除经营者的责任,逃避责任的表现。 中消协认为,苹果公司规定的部分条款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表现为“更换旧件归公司”、“公司有权来维修,数据保密无能力”等,而这些条款违反了我国《物权法》、《合同法》等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所有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此外,中消协发布的意见显示,《条款》中部分条款规定不明,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留有空间。例如,对于维修退产品用“滥用、误用或其他外因”的表述过于宽泛、三包期外维修使用的零件新旧并无清楚描述等。
多国采用“罚钱”政策 广州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各地的消协组织对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合同条款采取公开点评、提交建议、劝谕整改等多种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果苹果“不思悔改”,工商等有关部门将会展开查处行动。市消协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主动维权。 据了解,苹果针对每个国家不同的法律体系设置不同的标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多国纷纷采用“罚钱”政策。比如,去年12月,意大利竞争管理机构要求对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苹果公司罚款120万美元;今年7月,该国反垄断监管部门AGCM表示,如果苹果不根据意大利法律向用户提供免费的两年产品质保,将再次面临最高约37.6万美元的罚款。葡萄牙在今年7月规定,如果苹果不根据法律向葡萄牙用户提供免费的两年产品质保,那么也将对其提起诉讼。今年3月,澳大利亚墨尔本联邦法院曾裁定,美国苹果公司有误导消费者行为,应予罚款229万美元。
消协点评苹果维修十大“霸王条款” 更换旧件归公司 财产不容自处分 《条款》第4条:“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将保留被更换的零件或产品作为其财产,同时更换的零件将成为您的财产。” 消协点评:在三包期内,经营者免费维修是其法定义务,即使为消费者更换了新的零部件,也并不能改变原有被更换零部件归消费者所有的事实,被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依法仍应归消费者所有;苹果公司无权自行收回。
零件90天无缺陷 责任承担公司定 《条款》第5条:“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保证:除非苹果另有规定,用于维修您产品的所有零件在九十天内不存在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如果违反,您可以将产品退回维修网点。为提出保修申请,您必须自费将您的产品发回至提供维修服务的网点。” 消协点评:苹果公司有关90天内不存在缺陷的期限规定违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应属无效单方声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公司在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对不限于运输费、交通费、通讯费、误工费等消费者支出的合理费用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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