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洞口县工商局高沙工商所二十分钟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临近岁末,家住高沙的杨女士在某服装店购买了一条紧身裤,价值35元。刚付款后,杨女士发现裤子有质量问题,要求换一条。但店主认为裤子质量问题是杨女士在选购时自己造成的,杨女士觉得自己很怨,双方争执不休,杨女士遂拨打了投诉电话。洞口县工商局高沙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服装店。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进行比对,发现裤子质量问题是在生产过程中留下的,则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由店主向杨女士赔礼道歉并退还了购裤款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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